1933年,上海新创刊的《明星日报》模仿美国的“奥斯卡金像奖”,发起“中国电影皇后”的选举活动。为求公正,报纸每日将选举票数和被选举人姓名公诸报端。很快,就引起了电影界和广大市民的关注。投票人数与日俱增。竞争非常激烈。经过长达两个月的投票选举,在律师的监督下公开验票。在选举过程中,三位当时最著名电影女明星——明星公司的胡蝶、天一公司的陈玉梅、联华公司的阮玲玉的票数非常接近。结果胡蝶得21334票,陈玉梅得10020票,阮玲玉得7290票,胡蝶以巨大的优势胜出,当选为“电影皇后”。胡蝶的当选“影后”,不是“钦点”,也不是“内定”。而是出于“公众票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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